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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园协〔2018〕36号 关于评选2018年度河南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企业家、先进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通知

2018/11/13 11:09:00


 

 

 

豫园协〔201836

 

关于评选2018年度河南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企业家、先进企业、优秀项目经理

 

各会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营造企业家成长发展环境,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充分发挥优秀企业家在推动河南园林高质量发展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推进河南省园林绿化企业可持续发展。河南省园林绿化协会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11月在会员单位中组织开展河南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企业家、园林绿化行业先进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办法以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

1、由河南省园林绿化协会抽选专家库专家,成立“河南省园林绿化协会评审委员会”,负责评优评先工作。评委会设主任一人、委员若干人,评委会的日常工作由协会统一负责。

2、河南省园林绿化协会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审定,评选结果在河南省园林绿化协会网站上公示。

二、参加评选的对象和内容

(一)凡河南省园林绿化协会按期缴纳会费的正式会员单位均可自愿申报。

(二)河南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企业家评选办法评选范围请参照(附件一)、河南省园林绿化行业先进企业评选办法(附件二)、河南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附件三)准备相关材料并进行申报评选。

、申报时间和程序

1、各申报单位应根据相应评选办法,登陆河南省园林绿化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hnsyllh.org.cn)下载相关申报表(大家也可到QQ群:50477765下载相关文件通知)

2、申报日期截止到20181128日,评选时间为201812月-20191月份。

3、(一)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装订后报送到企业注册地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主管部门或市级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初审合格后,报送到河南省园林绿化协会办公室。

(二)河南省园林绿化协会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终审

    4、材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当年评选资格。

、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经开区朝凤路亚太明珠3-1-801河南省园林绿化协会 

联系人:杨    张骁

 话:0371-86508552

 箱:HNSYLLV@163.com

 址:http://www.hnsyllh.org.cn/

附件一: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企业家评选办法.docx

附件二:河南省园林绿化先进企业评选办法.docx

附件三:园林绿化行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docx

 

河南省园林绿化协会

201811月13

 

 

 

 

 

 

附件

河南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企业家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树立优秀企业家典型,推崇企业家精神,推进我省园林企业家队伍建设,营造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氛围,特制订河南省园林行业优秀企业家评选办法。

第二条  "河南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企业家"每年评选一次。评选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企业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企业效益和对社会的贡献为主要依据。

第三条  凡所在单位在我省从事园林绿化施工、设计、养护、监理等企业,并为河南省园林绿化协会正式会员单位均可自愿参加河南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企业家评选。

 

第二章  申报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  申报范围

1、凡所在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个人自愿的前提下,均可申报河南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企业家。

2、申报人须在本企业连续任正职(董事长、总经理)满三年或副职(副总经理)累计满五年以上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

第五条  申报条件

河南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企业家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企业有明确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市场行为规范,经营业绩突出,有较高的合同履约率,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完善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重视技术开发和应用,企业社会形象良好。

3、近三年内申报人所在企业没有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事故,企业无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等不良行为,且至少获得一项省级优质工程奖或省辖市(厅)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等其他省级荣誉。

4、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步发展,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注重人才培养和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参加社会慈善活动。

5、积极、主动支持参与省园林绿化协会活动,并为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第三章  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

申报河南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企业家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各会员单位可按河南省园林绿化协会《河南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企业家评选办法》中第四条、第五条要求,进行申报工作。

2、申请者应认真填写《河南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一式两份。经注册地各地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市级园林绿化行业协会进行申报,初审合格,签署意见后报送河南省园林绿化协会办公室。

第七条 申报资料

    申报河南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企业家的材料应由以下内容组成:

(一)《河南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申报人任职文件扫描件;

(四)所在企业所获省级荣誉证书扫描件;

(五)本人或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符合《评选办法》中第四条、第五条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近三年指2015-2017年,以上证书以发证日期为准。在申报时需带原件验证。

上申报表和申报证明材料分开独立成册。统一A4复印纸一式二份。申报证明材料按上述第七条的材料顺序装订并标注目录。证明材料电子版文件存放U盘,现场递交资料时提交给河南省园林绿化协会。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八条 为了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严格考核,科学评价。协会将加强“优秀企业家”评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组建评审工作小组。

第九条 申报者应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如有违者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申报资格。

 

 

奖励与惩罚

第十条 获得河南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企业家”称号者,由河南省园林绿化协会颁发荣誉证书,并通报表彰。

第十一条 采取欺骗、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河南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企业家”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称号,收回荣誉证书,三年内不得申报。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园林绿化协会制定,解释权归属本协会。

第十三条 本办法于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河南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

 

二零一年十一月十


附表

河南省园林绿化行业优秀企业家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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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工作简历:

优秀事迹(1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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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城市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

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评审组评审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河南省园林绿化协会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